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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做伪证应承担什么责任 民事调查取证的规定是什么

2022年1月27日  深圳刑事律师   http://www.nczpbhls.com/

  骆勇生,深圳职务犯罪辩护律师,现执业于国晖律师事务所,执业经验丰富,责任心强,能够熟练运用法律知识和诉讼技巧切实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多年执业经验的积累,法学理论知识不断强制,案件处理各项技巧不断提升,把委托人的事当做自己的事,把自己的专业素养运用到案件代理过程中实现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民事诉讼做伪证应承担什么责任

一、民事诉讼做伪证应承担什么

刑法307条规定:以暴力、威胁、贿买等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此条法律外延广阔无限,几乎为开放性法律条款,可用于制裁民事诉讼中任何形式的伪证行为。

最高人民检察院2002年10月24日发布的司法解释《关于通过伪造证据骗取法院民事裁判占有他人财物的行为如何适用法律问题的答复》: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伪造证据骗取法院民事裁判占有他人财物的行为所侵害的主要是人民法院正常的审判活动,可以由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如果行为人伪造证据时,实施了伪造…印章的行为,构成犯罪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二款的规定,以伪造…印章罪追究刑事;如果行为人有指使他人作伪证行为,构成犯罪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零七条第一款的规定,以妨害作证罪追究刑事。

由此可见,妨害作证罪可以制裁民事伪证行为,那么,与妨害作证罪处在同一条但不同款的帮助毁灭证据罪和帮助伪造证据罪当然也可以制裁民事伪证行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八十条......当事人或者其他诉讼参与人伪造、毁灭证据、提供假证据、阻止证人作证,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或者对证人、鉴定人、勘验人打击报复的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处理。也就是说,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不仅存在于刑事伪证中,也存在于民事伪证中。

综上所述,当行为人作伪证达到一定程度,符合犯罪构成要件时是需要追究刑事的。当我们在诉讼中遇到作伪证的情况是可以举报的,法律就会按照实际情况进行处分。作伪证的这种行为影响了法庭的秩序,对于法院追求事实真相从而实现公平正义是有严重影响的。

民事调查取证的规定是什么

一、民事调查取证的规定是什么

《民事诉讼法》第64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十七条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

申请调查收集的证据属于国家有关部门保存并须人民法院依职权调取的档案材料;

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材料;

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确因客观原因不能收集的其他材料。”

第十八条规定:“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载明被调查人的姓名或者单位名称、住所地等基本情况、所要调查收集证据的内容、需要由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的原因及其要证明的事实。”

第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不得迟于举证期限届满前七日。人民法院对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申请不予准许的,应当向当事人及其代理人送达通知书。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可在收到通知书次日起三日内向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书面申请复议一次。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申请复议之日起五日内作出答复。”

上述三条规定了当事人的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的条件、时限及应承担的法律后果,因此当事人在进行诉讼中应特别注意,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根据《民事证据规则》的规定,下列情形可以申请法院调查取证:

第十五条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规定的“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是指以下情形:

涉及可能有损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事实;

涉及依职权追加当事人、中止诉讼、终结诉讼、回避等与实体争议无关的程序事项。

第十六条 除本规定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应当依当事人的申请进行。

第十七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

申请调查收集的证据属于国家有关部门保存并须人民法院依职权调取的档案材料;

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材料;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确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其他材料。

你的情况或许能适用第第十七条种。建议你向法院申请一下。

整体而言,民事诉讼不像刑事诉讼活动那样调查取证都是由司法部门完成的。在正常情况下,人民法院不会主动的去调查取证,原告被告自己提交的证据不够充分就有可能会承担败诉的结果,法院调查取证的前提条件是建立在当事人主动向人民法院递交了相关的书面申请,而且法院的调查取证也不是无偿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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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 骆勇生 [深圳]
广东德纳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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