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8日记者获悉,南昌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等五部门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区新建全装修住宅销售管理的通知》。南昌将实行装修价格限高制度,同时要求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将毛坯价格与装修价格分开;在新建全装修住宅交付时,交房装修标准与样板房装修标准一致。南昌还将加强捆绑搭售等行为监管。
据了解,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今年我市先后出台和实施了《关于南昌市推进全装修住宅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关于规范南昌市城区新建全装修住宅销售管理的实施意见》和《关于规范南昌市城区新建全装修住宅销售管理的通知》的意见措施。此次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区新建全装修住宅销售管理的通知》是针对近期房地产市场出现的不规范问题,进一步加强新建全装修住宅销售管理。
《通知》指出,南昌将实行装修价格限高制度。房地产市场调控期间,对已出让用地上新建全装修住宅装修价格实行最高限价;对今后出让用地上新建全装修普通住宅、非普通住宅的装修价格分别实行最高限价。对不接受装修价格限高的企业,市行政审批局不核发预售许可证,市房管局暂停其网上签约。
实行装修样板房制度。新建全装修住宅预售前,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开发企业应按施工图审机构对全装修设计图的审查文件,在销售楼盘内建造所有户型的不同装修方案的实体装修样板房;如建造临时样板房的,在交付前必须完成实体样板房建造,并出具临时样板房与实体样板房一致性公证书。样板房建成后,需组织有关参建单位进行验收。
实行装修价格评估制度。新建全装修住宅样板房验收通过后,开发企业须在房地产行业协会组织下,从我市设立的房地产估价机构名库中随机抽取3家评估机构,对新建全装修住宅样板房进行装修价格评估,评估后的均价作为装修价格。
实行明码标价制度。开发企业申请新建全装修住宅预售许可前,应根据装修评估价格和向房管部门征询的商品住宅毛坯指导价格,制定新建全装修住宅预售明码标价表报送价格部门签收。市行政审批局审核新建全装修住宅预售许可时,应要求开发企业提供经价格部门签收的明码标价表。
实行全装修信息公示确认制度。新建全装修住宅预售期间,开发企业应在销售场所醒目位置增加装修信息公示:建设部门对装修施工设计图的审查文件、住宅装修标准清单、装修价格评估报告、明码标价机构应强化法律意识、自律意识,自觉落实企业和机构的主体责任,开发企业不得进行虚假广告、捂盘惜售、捆绑销售、变相涨价、信息不公开不公示等,中介机构不得进行